(槟城6日讯)一名47岁印裔清洁工人因爆窃光大州议员郑来兴的服务中心,被控后俯首认罪,遭判监禁11个月及罚款2000令吉。
由于无力缴付罚款,他将额外服刑2个月,总刑期达13个月。
被告慕里(47岁)于本月1日被捕,并于今早被押往乔治市推事庭面控。他被指于2023年12月26日晚上8时11分,闯入光大州议员服务中心办公室,盗取用于缴付水电费的7259令吉现金,触犯《刑事法典》第457条(破门行窃)。该条文规定,罪成者可被判监禁最高14年及罚款,或两者兼施。
案情显示,被告撬开办公室抽屉后,发现一袋装有7259令吉的现金,遂将其盗走。翌日早上9时30分,办公室职员上班时发现办公室凌乱,抽屉内的现款不翼而飞。经翻查闭路电视画面,发现被告犯案过程,警方随后确认,抽屉上的指纹与被告吻合,最终将其逮捕。
全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代表律师为被告求情,指被告仅为日薪50令吉的清洁工人,希望法庭从轻发落。然而,推事阿兹兰最终判处其监禁11个月及罚款2000令吉,并规定若无法缴付罚款,则需额外服刑2个月。被告因无力缴款,须服刑1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