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湖19日讯)今年1月涉嫌以电视机袭击一名化妆品网络商家的两名姐妹,被法庭裁定须接受“强制出席令”(PKW),每天劳动5小时,持续30天。
斗湖推事院推事唐斯蒂温马兰占在案件审理时,裁定两姐妹共同犯下蓄意伤人罪,违反《刑事法典》第323条文,并与第34条文同读,两人当庭认罪。
法庭同时判决两名被告需缴交1000令吉的担保金,并由一名本地担保人担保。
案件发生于去年12月31日下午6时,地点位于斗湖发佳公寓的一间单位。两名被告因怀疑受害人(29岁)与其中一人的丈夫有染,遂联手对其施暴。
警方调查显示,受害人是一名印尼籍女子,案发时遭到其中一名被告持剪刀威胁,还多次被电视机砸向身体,甚至差点被辣椒涂抹私处。
案件在1月3日被媒体曝光,引起社会关注。
此案的主控官助理警监努尔英坦嘉姆林在庭上进行检控,而两名被告则未聘请律师代表。
由于《2022年修正强制出席令法案》允许部分罪犯以强制出席令替代监禁,以缓解监狱人满为患的问题,因此法庭决定不对两人判处监禁,而是让她们每天执行4小时社区劳动,为期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