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口12日讯)因车祸引发殴斗事件,10名男子今日被控上马口推事庭时,7人认罪,3人不认罪。
10名被告被控于2025年2月7日,晚上10时左右,在马口益美花园一间商店前涉及暴动,并持有一顶头盔作为武器,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148条文(持械骚乱)。
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监禁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10名被告在聆听通译员念出控状后,其中7名被告向推事诺莎兹瓦妮认罪;另3人则否认有罪。
其中一名认罪的被告C. 拉温德兰(29岁),因在2016年及2019年有2项相同罪行前科,因此被判入狱6天,并罚款5000令吉,倘若无法缴付罚款则9个月监禁取替。
至于其余6人则各别被判罚款45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9个月监禁取替。
其余3名被告否认罪行,分别是M.苏瑞士古玛(36岁)、M.甘尼善(35岁)及M.迪尼士(29岁);3人属兄弟关系。
他们的代表律师为T.丹尼斯在为他们求情时表示,被告需照顾年迈父母及子女,无力承担高额保释金,希望推事庭能够降低保释金。
他说,该案件并非严重罪行,且3兄弟愿意定期到邻近警局报到,并保证出庭。
无论如何,推事诺莎兹瓦妮最终获准每名被告以4500令吉保释外出,案件3月21日过堂。
较早前,主控官西蒂胡赛法副检察司向法庭申请让每名被告以1万令吉担保外出。
根据警方早前发文告表示,此案涉及2批本地男子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引发殴斗,最终演变成暴力冲突,此事件导致3名男子受伤(年龄介于28至43岁),他们遭头盔袭击后被送往仁保医院接受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