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生12日讯)一园丁涉嫌去年底对7岁亲生女儿进行性侵犯,今被带上巴生地庭面控不认罪!
然而,这名34岁的男被告在法官诺里达亚当面前聆听宣读控状后,即当场否认指控不认罪。
根据控状,被告作为亲生父亲被指控于去年12月在加埔附近一所房子的卧室里,对7岁的女儿进行性侵犯。
因此,被告的行为抵触2017年儿童性犯罪法令第14 (a)条文以及第16 (1)条文被提控,一旦罪成,可判处最高监禁 20 年和鞭刑。
考虑到被告是亲生父亲,加上受害者与父亲同居,副检察司阿尤尼贾姆里不建议法院提供保释。
被告今天没聘请律师代理,他在庭上请求保释,因为他有家人供养,他职业是园丁,每月薪水为700令吉。
诺里达随后允许以1万5000令吉保释金,附加一担保人条件保外候审,并命令被告在案件审理期间不得与受害者同住或见面。
同时,法官择定此案于今年4月22日过堂。
根据早前媒体报道,警方于2月1日晚上8时29分,在瓜拉雪兰莪附近接获受害者母亲关于这起事件的报案。
初步调查发现,嫌犯自2022年2月13日起已离婚,与其同住的受害者获准在周末和学校假期与母亲在一起。
现年8岁的受害者告诉母亲,男嫌犯与她发生了性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