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1日讯)大马出生的澳洲房地产开发商郑文来,涉嫌在2013年为玛拉机构购买的房产,向来自大马的中间人支付340万澳元(约950万令吉)贿金,今逃过牢狱之灾,被判缓刑。
根据《News.com.au》报道,现年72岁的澳洲公民郑文来(译音,Teen Boon Lye)对虚报账目指控表示认罪,墨尔本推事庭在今日裁决判郑文来缓刑21个月。
法官麦克表示,本案的特别情况和郑文来个人情况应判处非监禁刑罚,因为他认为郑文来的健康状况不佳,应该减轻刑罚。
不过,他警告,若郑文来在接下来的21个月内犯下任何其他罪行,则必须服刑。
国会公共账目委员会在去年11月发现,玛拉机构以虚高价格,购买在英国伦敦和澳洲墨尔本的房产。
公账会指出,该机构是于2013年在墨尔本购入位于51号皇后街的达德利国际公寓(Dudley International House),以及333展览街(333 Exhibition Street)的房产。另外,在2014年于伦敦购入博蒙特公寓(Beaumont House),这些交易均未获得财政部批准。
据悉,郑文来参与了达德利国际公寓的项目。
根据媒体报道,郑文来曾与熟人合作,在2000年代后期在墨尔本郊区考尔菲尔德(Caulfield)购买土地并发展为学生宿舍。
不过项目遇到财务困难,经过数月的再融资尝试后,郑文来便开始为项目寻找买家脱售。
2012年10月,玛拉机构同意以1780万澳元购买该项目。
郑文来声称,他与代表玛拉机构的大马中间人谈判数月,最终才达成内部协议,以2260万澳元的价格脱售该项目。
郑文来则向中间人支付475万澳元的差价。
2013年3月,郑文来协助中间人伪造发票,使交易看上去像是合法的商业费用和免税。
法官麦克裁定,所支付的340万澳元或4张发票中的3张并无合法依据,被视为是回扣,以确保交易顺利进行。
“你或你的公司没有从大马政府支付的虚高金额中获得任何好处。这不是无受害人的犯罪,大马人民损失了340万澳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