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0日讯) 25岁华裔男子因家庭纠纷,涉嫌在路上拦截妻子轿车后纵火烧车,他在今日以蓄意纵火罪名被提控上庭,他否认有罪,获准以8000令吉保释候审。
25岁被告蔡高丰(译音)被控于在本月2日晚上10时20分,在地不佬路哥伦比亚亚洲医院前方,往新山市区方向路段,纵火烧毁白色丰田VIOS轿车。
上述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435条文(蓄意纵火),也可同读于刑事法典第34条文,一旦罪成,涉案者可被判处监禁14年或罚款。
被告在庭上表示不认罪,主控官西蒂法蒂玛和迈莎拉向法官塔哈建议,将被告保释金订为2万令吉,并且每月到警局报到,不准干扰证人和将护照交给法庭保管。
被告代表律师吴思汉求情时指出,被告是汽车零件装饰店店员,每月工资约3000令吉,并育有一名2岁的孩子,由于被告需要前往新加坡取汽车零件货物,因此要求法庭允许被告不提交护照以往返马新。
不过,法官塔哈拒绝这项要求,允许被告以8000令吉保释候审,将护照交给法庭保管,每月前往警局报到。
法官也将此案展延至3月11日过堂。
上述事件在本月2日,晚上10时20分左右发生。被告驾驶一辆白色丰田休旅车拦截在一辆白色丰田轿车前方,被告随后下车往轿车引擎盖上泼洒汽油纵火,车上4人包括21岁的女司机立即打开车门逃生,被告马上开著休旅车扬长而去。
被告是在本月5日清晨2时,在峇株巴辖的武吉巴西落网,警方也在新山大马花园展开突击行动,起获涉案的白色丰田休旅车。
根据初步调查显示,男子因家庭纠纷而以纵火的方式,向女事主宣泄不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