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6日讯)一名涉嫌性侵8岁女童的军人,今日被控2项罪状时表示不认罪,获准以2万令吉保外候审。
拥有中士军衔30岁男被告斯蒂芬杰费里,今日在马六甲爱极乐法庭面控,并在法官哈德利亚西里面前否认所有控状。
根据首项控状,被告舔及把手指放入受害者的私处,因此触犯2017年儿童性侵罪案法令第14(a)条文。在此条文下,罪名成立者可被判坐牢20年和鞭笞。
第二项控状则指被告强迫受害者进行口交,为此触犯刑事法典第377C条文。在此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坐牢5年至20年,以及鞭笞。
上述行为皆于今年1月30日早上8时21分,在双溪乌浪德林达军营士林烈路的一间住家单位的卧室内发生。
被告在否认有罪后,以事发时本身处于醉酒状态为由,要求法官降低保释金。
无论如何,法官最终允许被告以2万令吉保释,附加条件是被告不能接近受害者,同时需要每月前往临近的警局报到。案件定于3月6日过堂。
此案由莫哈末阿里胡先副检察司主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