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央4日讯)宗教中学老师对2名男学生做出猥亵行为,事隔逾1年后被揭发,该老师今日面控5项性侵罪名。
被告阿末费鲁斯为宗教中学的英文科老师。他今日在加央第二地方法庭,在2017年性侵儿童法令第14(a)条文下被控,惟他不认罪。
被告面对的第1至第4项控状为,其在2023年8月21日至11月27日,4次在十字港柏贺马里一所宗教中学媒体室,触摸一名13岁男学生的下体,分别违反2017年性侵儿童法令第14(a)条文及第16(1)条文。
第5项目控状为,2023年11月再同一个地方,对另一名男同学做出同样的猥亵行为,触犯相同的法令条文。
在2017年性侵儿童法令第14(a)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及鞭刑;至于在第16(1)条文下,则可被判增刑,监禁不超过5年,及鞭刑不少于2下。
主控官娜比拉要求法庭,让被告以1万9000令吉保释等审,但被告代表律师莫哈末阿里夫法汉则求情指,被告是公务员,月薪为7000令吉,是家庭主要经济支柱,需要负担妻子及9岁的养子。
他续说,被告患有糖尿病、高血压及第四期肾病,同时也有心脏病,等待排期接受心脏手术,不久前也因轻微中风入院,要求减低保释金。
基于地庭法官休假,案件交由推事诺莎茜达代为审理,并令被告以1万2000令吉保外候审,案展3月5日过堂,等待控方提呈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