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警部队从截查的轿车后座中,发现大量非法烟花及炮竹。(图取自大马水警第二行动部队面子书)

(新山23日讯)农历新年将近,大马水警第二行动部队根据情报,在丰盛港及麻坡取缔非法售卖炮竹及烟花,起获总值逾50万令吉的炮竹及烟花,同时逮捕两名本地男子助查,其中一名男子因多次试图以2500令吉贿赂执法警员,案件将交由大马反贪会处理。

柔州总警长拿督古玛透露,大马水警第二行动部队情报组是本月21日,下午4时30分,与柔州内部安全及公共秩序部警员麻坡巴力忽鲁工业区一间店屋展开OPS  TRING LANDAI KHAS(反走私)特别取缔行动,成功起获一批总值50万3665令吉的各类炮竹及烟花。

他说,40岁店长因无法出示合法拥有上述炮竹烟花的准证,当场被逮捕。

他指出,大马水警第二行动部队于同一天晚上10时30分,在丰盛港德沙斯里兴楼花园截查一辆形迹可疑的丰田威驰轿车,并在车后座及后车厢搜获总值3000令吉的各类非法炮竹及烟花,24岁男司机也因无法出示合法拥有上述炮竹烟花的准证,当场被逮捕。

24岁男嫌犯因非法拥有炮竹及烟花被捕,同时也因试图向执法警员行贿而被移交大马反贪会调查。(图取自大马水警第二行动部队面子书)
24岁男嫌犯因非法拥有炮竹及烟花被捕,同时也因试图向执法警员行贿而被移交大马反贪会调查。(图取自大马水警第二行动部队面子书)

“警方援引1957年爆炸物法令第8条文调查此案,一旦罪成,最高可被判处7年监禁,或罚款一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古玛今日发布文告,作出上述透露。

他进一步透露,该名在丰盛港被截查的男司机,因在丰盛港水警第二行动部队总部进行文件处理过程中,曾多次试图以2500令吉贿赂执法警员,以逃避法律行动,尽管警方已多次警告其行为不合法。

“警方将嫌犯移交大马反贪会处理,以便让反贪会以行贿角度调查。”

古玛强调,柔佛警方继续致力于打击非法走私和无许可销售烟花及鞭炮的行为,避免其对国家经济造成影响。

“警方呼吁社会各界积极向警方提供任何非法活动的相关信息,确保国家安全及公共秩序得以维护。”

刘文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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