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22日讯)一名甫坐完月子仍在监狱服刑的女子,因涉嫌两名同伙包括男友,去年在东甲纵火烧车及烧屋,今日被控上庭,认罪后判监两年。
女被告周美盈(43岁,译音)今日在麻坡地庭面对两项交替控状。
第一项控状指她与男友诺阿兹曼(37岁)和一名友人扎扎布特拉罗斯兰(32岁)在去年3月28日,凌晨4时30分,在宏愿花园瓦瓦山一路对一名40岁男子的住家纵火烧屋。
第2项控状指周美盈与上述2人于去年3月28日,凌晨3时30分,在宏愿第二花园瓦瓦山2/1路纵火烧毁属于一名41岁女子的轿车。
上述两项行为皆抵触刑事法典第427条文(蓄意破坏),并可与相同法令第34条文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禁最高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案情显示,女被告与两名男子向两名欠债者追债,女被告负责书写威胁字条,两名男子则负责购买汽油和烧屋。
事发当天,两名受害者都因听到玻璃击碎的声音和看到浓烟,起床查看,看到房屋和车子起火后连忙致电消拯局求救。
被告和两名男子纵火行径被居民的闭路电视所拍摄,成为案件重要的证据。
被告去年对15项蓄意破坏罪名俯首认罪,被判监禁两年,目前还在服刑。
被告今日聆听控状后,向承审法官莎雅尼俯首认罪,每项控状被判监禁一年,刑期从去年4月8日被捕日算起。
此案主控官为奥斯曼,被告代表律师为谢欣怡(译音)。
据了解,被告将于近期被带上昔加末和新山法庭,面对5项蓄意破坏控状。
至于另两名被告诺阿兹曼和扎扎布特拉罗斯兰,去年10月16日被控纵火追债和蓄意破坏罪名,各别被判6年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