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21日讯)6岁男童被幼儿园老师施予各种体罚案,警方已接获3宗投报,并援引《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伤人)展开调查。

怡保警区主任阿邦再纳阿比丁助理总监发文告指出,警方于1月14日下午1时15分接到一名41岁妇女的投报,指其6岁儿子被幼儿园老师致伤。

他表示,初步调查,妇女看到其儿子的右手掌有淤青,在追问之下,儿子告知是遭到幼儿园老师体罚。

“受害者已被送入怡保苏丹后拜浓医院进行检查,发现受害者是手掌软组织损伤。”

他披露,针对6岁男童被体罚案,该妇女已向警方作出3次投报,而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伤人)展开调查。

“调查报告已呈交霹雳州检察署,目前等待下一步指示。”

他促请民众不要做出越法的行为,此外,勿对此案作出任何揣测,避免引起社会混淆及焦虑。

单亲妈妈艾莎(41岁)昨天通过霹雳州民政党召开记者会作出控诉,指其6岁男童在幼儿园被老师施予各种体罚,包括打、捏、揪耳朵及敲头,令为母者无比心疼,愤而向教育局与警方举报,要求对老师采取对付行动。

惟相关幼儿园澄清并无此事,坦言该名学生的母亲确有向教育局和警方报案,而幼儿园也给予配合,并指如果此事属实,警方理应已采取行动,而且教育局也收到举报,认为不是园方的问题。

延伸阅读:单亲妈妈投诉儿子遭老师折磨 幼儿园澄清“无此事”

李文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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