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峇株巴辖13日讯)因口角而发生肢体冲突,无业男子持巴冷刀砍伤一名村长,今日被控上峇株巴辖推事庭并承认有罪。
63岁的被告苏来曼在今日聆听完通译员宣读的控状后,在推事官诺拉希达面前承认有罪,被判入狱两个月及被罚款2000令吉。
根据控状,该名育有7名子女的被告,是在去年4月17日晚上7时35分许,因持巴冷刀蓄意伤害一名66岁的村长,触犯刑事法典第324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罚监禁最长10年或罚款以及鞭笞,或两者兼施。
案情显示,被告与受害者是在当天因故发生争执并扭打,被告因不满而持巴冷刀致伤村长。
受害者随后报警,警方也随即逮捕了被告,并扣押了事发时被告所使用的巴冷刀作为证物。
上述案件由副检察官法拉瓦希达负责检控,而被告的代表律师则为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律师陈松元(译音)。
推事官在听取控辩双方的陈词后,判处被告入狱两个月并罚款2000令吉,若无法交付罚款,被告则需要额外服刑六个月作为代替刑罚,刑期将从被告被捕的1月7日开始计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