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30日讯)一名拥有拿督斯里头衔的男商人,因连同女儿、女婿以及2名员工,涉嫌共同致伤、口头恐吓及辱骂一名拿督的儿子,今日在爱极乐法庭面控。
此案的5名被告分别为62岁的商人拿督斯里莫哈末法兹、33岁的女儿诺阿玛丽娜、32岁的女婿安兰阿兹米,37岁的员工阿兹安以及28岁的员工莫哈末阿兹鲁。
根据控状,5名被告于今年11月14日约晚上8时30分,在哥打叻沙玛纳一间咖啡馆,共同致伤30岁的男子。
被告们的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伤人),并可在相同法典第34条文同读,若罪成,可判处最高一年监禁或罚款最高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被告莫哈末法兹以及阿兹安,则因为恐吓同名受害者,抵触刑事法典第506条文(刑事恐吓)对此案展开调查,一旦罪成,可判处最高2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诺阿玛丽娜则因为粗俗语言辱骂同名受害者,触犯1955年轻微犯罪法令第14条文(作出不雅行为),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最高100令吉。
5名被告否认有罪,主控官诺阿兹扎以及哈妮丝副检察司,让每名被告各以5000令吉,保外候审。
被告们代表律师巴拉苏巴玛念在求情时指出,有关事件已经令被告的生意带来负面影响,因此恳请把保释金降至1000令吉。
他也向法庭申请封口令(gag order),禁止任何人在案件审讯期间针对此案,在任何的社交媒体平台,发表任何评论或声明。
惟上述的申请遭到主控官反驳,并指此案是普通案件,不需发出封口令。
推事诺莎莉雅蒂最终婉拒封口令申请,并批准莫哈末法兹以及阿兹安以5000令吉保外候审,至于被告诺阿玛丽娜以3300令吉保外,安兰阿兹米以及莫哈末阿兹鲁则以2500令吉保外。
上述案件择定明年1月23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