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29日讯)大马客工趁14岁外甥孙女在其家中洗澡时,涉闯入浴室性侵对方,周日被控上麻坡地方法庭,惟被告否认有罪,获准以一万令吉保释候审。
现年58岁的被告被控于本月23日,上午8时30分,在位于峇株巴辖的住家对该名外甥孙女干下兽行。
被告上述行为已触犯2017年儿童性侵害法令第14(a)条文(肢体性侵儿童),一旦罪成,可被判处20年监禁并施以鞭笞。
被告今日在麻坡地庭面控,他在聆听完通译员宣读控状后,否认有罪。
根据案情,被告育有3名子女,事发时,趁著就读初中二的外甥孙女在其家中洗澡时,性侵后者。
受害人在事发后告诉家人,并于事发当天到峇株巴辖警区总部报案。
此案主控官为迪雅娜副检察司,被告代表律师为陈松元。
控方建议,法庭以2万5000令吉保释金及其他附加条件,允许被告保释。
承审法官莎雅妮最终允准被告以一万令吉保释金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候审,其他附加条件包括提交国际护照给法庭、审讯期间不得骚扰受害人及控方证人,以及每月需到邻近警局报到。
法官谕令,案件展延至2月3日过堂及呈交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