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17日讯)一名40岁的男子因于去年5月性侵13岁的侄子,而被判11年监禁和鞭笞 5下。
此案被告工面对两项控状。第一项控状指被告通过触摸男孩的生殖器对男孩进行身体上的性侵犯。第二项,更为严重的指控,是男子将自己的生殖器插入男孩的口中。
案件是于2023年5月2日,约凌晨4时至早上6时30分之间,在瑟吉泽路一带的某房子内发生。
被告此举抵触2017年儿童性侵犯法案第14(a)条文,并与第14条文同读。
地庭法官针对被告的第一项指控判处被告5年零6个月监禁和2鞭刑。对于第二项指控,法院判处被告同时服刑5年零6个月并处以3鞭刑。
案情显示,当受害者向母亲透露了受到虐待的情况后,这起令人不安的事件才曝光。母亲立即带孩子到医院进行医疗检查,并向警方报案。随后的医学检查证实了受害者生殖器上有伤痕。
被告在案发时从诗巫到古晋,并借宿在被告父母亲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