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7日讯)一名警员抢劫孟加拉籍男子价值约58万令吉的金条,今日被控上地庭,不过他拒绝认罪。
在法官依扎拉宣读指控后,40岁的阿里菲表示不认罪。
他被控与一名同伙在Robin Miah进行团伙抢劫,该名同伙目前仍在逃。
根据控状,他们抢劫了重达1499.81克的金条、7000令吉和一部手机。
这起事件发生于11月26日下午12时25分至3时15分,地点是在吉隆坡半山芭路。
在《刑事法典》第395条文下,该罪行最高可判处20年监禁,并处以罚款或鞭刑。
副检察官诺艾莎要求法庭将保释金定为1万5000令吉,以及一名担保人。
不过,这名警员的辩护律师要求降低保释金,理由是他仍在警队服役,并需要抚养3名年幼的孩子和家人。
法庭最终将保释金设为1万令吉,并择定于1月22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