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拉登嘉楼16日讯)登嘉楼州拉当(Ladang)的Al-Muktafi Billah Shah 清真寺,将于12月27日公开鞭打一触犯幽会罪(khalwat)的罪犯。
登州行政议员莫哈末卡里尔表示,尽管被告早前于12月 6 日提出上诉,不过,登州伊斯兰法上诉委员会在暂缓行刑后,作出一致裁决。
“登州伊斯兰上诉法院于12月11日,针对这名抵触幽会罪的犯人展延鞭刑,并为其案情召开听证会。”
“登州伊教上诉法院裁定,所提出的复审申请符合程序,并符合 2001 年伊教法院法令(登州)第 18 条文规定。”
“根据听证会的结果,伊上诉庭维持登州伊斯兰高庭法官在今年11月20日的判决,即被处6鞭和罚款4000令吉,如果未能付款将被监禁6个月。”
他于周一(16日)发文告指出,有鉴于此,对于屡次违反道德贞操的人处于鞭打的刑罚,仍将在瓜登的拉登清真寺执行,就像之前的判决一样。
他重申,公开鞭刑将于 12 月 27 日(周五)举行周五聚礼祈祷后执行。
他透露,有关执行判决的标准作业程序(SOP)的更多资讯,将由当局在稍后执行判决前公布。
“借此机会,我想强调,对抵触‘酌定刑’(Takzir)的罪犯施加鞭刑是一教训,以便其他人不会再犯同样的罪行。”
“对‘酌定刑’罪犯处于鞭刑,旨在显示民事鞭刑和伊斯兰教法之间的差异。”
他解释,州政府希望邀请公众为伊斯兰教法“酌定刑”(takzir)处罚程序的实施顺利进行祈祷。
据《每日新闻》于11 月 20 日报道,登州伊斯兰高等法院裁定,一鳏夫因屡次犯有幽会罪,成为登州第一个在清真寺公众面前被鞭打6下的人。
被告莫哈末阿芬迪阿旺(42岁),也是第一位触犯幽会罪被判处在监狱鞭打4下的罪犯,并被登州伊斯兰高等法院于2月19日的判罚3000令吉。
在此之前,他于2023年7月11日在甘马挽县伊教下级法院承认幽会罪后,被罚款2700令吉或入狱3个月。
根据2022年伊斯兰“酌定刑”(Takzir)(登嘉楼)修正法案,第二次及以上的幽会罪可被判处最多6鞭、罚款高达5000令吉或监禁3年。
莫哈末卡里尔于本月4日宣布,本周五在清真寺对幽会罪犯人执行的鞭刑已被推迟,等待伊斯兰上诉法院作进一步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