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绒13日讯)一名男子偷窃一辆轿车的2个轮胎及轮辋,周五被斯里曼绒推事庭,宣判监禁1年3个月与罚款1000令吉。
被告为莫哈末巴达鲁丁(39岁),他在承认有罪后,被推事法古鲁判上述。
法庭也宣判被告的刑期由今年12月10日被捕日算起,如果未能缴付罚款,需增加3个月监禁期。
控状指被告于今年11月22日下午3时左右,在红土坎玛丽娜码头附近停车场,偷窃33岁印裔男子的黑色本田城市的2个东洋品牌轮胎及轮辋,因而触犯刑事法典第379A条文(偷车),罪成可被判监禁1至7年及罚款。
此案主控官为莫哈末海罗副检察司,被告代表律师是来自法律援助基金的希夫甘尼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