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10日讯)于4年前贩运近500克大麻毒品,一名工厂货车司机今日被马六甲高庭判处终生监禁!
现年56岁的被告蓝兰是于2020年2月6日傍晚约6时,在晋巷再也花园的一辆轿车内,贩运470.33克的大麻。
被告行为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39B(2)条文下被判刑,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死刑或终身监禁,以及鞭笞。
高庭法官拿督莫哈末拉兹今日宣读裁决时指出,被告无法洗脱由控方所挑起的疑点,加上被告在自辩环节中,无法传召一名叫沙菲克的男证人,证明是该证人借车给被告。
“为此,法庭裁决,被告被判终生监禁,刑期从被捕日期开始计起。”
“基于被告年龄已超过50岁,为此豁免进行鞭刑,此外也没有任何额外的因素,让被告需被判死刑。”
上述案件共传召10名控方证人以及一名辩方证人。
此案由诺阿兹扎副检察司主控,被告代表律师为拿督哈尼夫哈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