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4日讯)沙巴水门案经过8年漫长审讯后,亚庇地庭宣判沙巴水务局前局长阿旺达希夫妇和前副局长表罪成立,需出庭自辩,地庭法官阿布巴卡马纳在宣判时表示,当局在阿旺达希办公室、住家及车子,共搜获逾4500万令吉的现金。
他指出,根据证人的供证,阿旺达希在沙巴伊斯兰宗教理事会大厦的办公室有总值2369万令吉现金,另在其妻子弗希雅家中发现856万令吉现金,并在马自达轿车发现919万令吉,以及在马赛地轿车发现413万令吉。
他说,当局更查获各国货币,包括美元、英镑、欧元、阿联酋迪拉姆、泰铢、人民币、港币、日元、越南盾、韩元、沙特阿拉伯里亚尔,新币和印尼盾。
同时,阿旺达希银行户头内总额415万令吉亦被冻结。
他说,在此案审讯中,根据控方证人的证词和在多个地方发现的大量现金,法庭充分认为控方已经证明阿旺达希利用其身为水务局局长的职位,参与非法活动,通过从2005年至2016年开始的筹资计划行贿。
他提到,根据证人的证词,若非阿旺达希知情,指示、批准和参与,筹资计划明显无法落实。
他说,在调查过程中,被告未能解释被发现和被扣押的资金来源。
“购买豪华轿车和手表也是如此,在突击搜查时,所有这些物品都属于阿旺达希。”
他指出,弗希雅的个人银行户头中有逾222万令吉,此外还有921件不同类型的珠宝和93个奢侈品包包。
“这里总价值逾600万令吉。问题是,弗希雅是从哪里的收入来源购买这类物品,而她在调查中亦没有解释这笔钱的来源。”
他继指,根据调查结果,证人证词、文件和环境证据,法庭有足够证据证明阿旺达希是参与非法活动获得收益。
他说,虽然弗希雅没参与计划,但她持有非法活动所得的资产已抵触2001年反洗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和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的第4(1)(b)条文。
地庭今日宣判,62岁的沙巴水务局前局长阿旺达希、其59岁妻子以及70岁的前副局长林南炳的洗钱案表面罪名成立,他们3人须对有关洗钱案进行自辩。
法庭择定明年2月26日至28日,以及4月28日至30日聆审辩方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