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生5日讯)兄妹争吵“火遮眼”,保安暴走用扫把殴打妹妹,妹妹负伤离家出走报案,保安被判罚1500令吉!
现年22 岁的被告克里斯南在聆听控状后表示认罪;推事西蒂祖拜达随即作出罚款判决,若不能缴纳罚款,将被监禁4个月取代。
根据控状,克里斯南被指控于5月5日下午4点50分,在武吉拉惹镇一间公寓故意伤害其21岁的妹妹。
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323条文,一旦罪成,可判处最高监禁一年或最高罚款 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律师玛克佳亚古玛以辩护人是家中长子,月薪仅1500令吉,需赡养母亲和妹妹为由,向法院求情降低罚款。
他补充,他的当事人已为此事认真忏悔,并承诺不会再重蹈覆辙。
“被告用扫帚殴打妹妹的原因,是因为被告与母亲吵架时,其妹妹用粗口辱骂被告而引起。”
他解释,被告动粗后为此感到非常内疚,并理解妹妹已搬到另一所房子了。因此要求判罚最低限度的罚款。
主控官努鲁简娜艾米副检察司则请求法庭对被告处以威慑性刑罚,以作为教训和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