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4日讯)警官被控谋杀中学生案原定今日开始审讯,但由于被告向法庭提出委任新的代表律师申请,因此案件展延明天正式开审。
怡保高庭是接到被告莫哈末纳兹里委任新的代表律师及展延今日审讯的申请,法官拿督布宾达星接纳被告的申请,并允准案件展延明天开审。
被告的代表律师阿迪慕兰联同现今成为律师的前霹雳州总警长拿督米尔法立达拉和艾曼哈金,将为被告进行辩护。
布宾达星在庭上指出,由于被告已委任新的代表律师,因此允准展延案件审讯一天,案件将于明天开始审讯。
阿迪慕兰表示,该律师团是于今天才接手案件,并获得30个证人供词和一堆文件,以及附加文件,这些都需要事前进行检查和研究。
“因此,我们要求(法庭)展延今日的审讯至明天(周二)。”
今天的检控方包括阿再尼占、纳斯鲁哈迪、苏罗沙尼及罗晴惠(译音)副检察司;列席者包括死者家属委任的旁听律师拿督万阿兹米尔。
在此之前,被告莫哈末纳兹里的辩护律师团包括黎协龙、林智超、林谨雯、王仙蒂(译音)及古汉。
45岁的被告莫哈末纳兹里是隶属吉打州警察总部警阶为副警监的警官,于2023年12月15日中午12时5分至12时40分,在靠近怡保佳迪国中佳迪花园一路处,导致17岁慕哈末扎哈里菲死亡,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302(谋杀)条文。
警方于2023年12月18日援引《刑事法典》第302(谋杀)条文提控被告,被告否认有罪。今年3月21日,怡保推事普妮达批准阿再尼占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177A(1)条文,将案件转移高庭审讯的申请。
今年5月14日,此案在怡保高庭重新过堂,高庭定在7月1日过堂,同时让控辩双方提呈各自文件,也暂定此案审讯日期落在11月4日至8日、11日至15日;12月2日至6日、9日至13日、2025年1月6日至10日、13日至17日,审讯期总计30天。
而在9月5日,怡保高庭聆听控辩双方就警官保释候审的申请陈词后,认为此案没有任何特殊理由或情况,让法庭批准被告保释候审的申请,决定拒绝其保释申请。
在《刑事法典》第302(谋杀)条文下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死刑,若没有死刑,则判30至40年监禁及不少于12次鞭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