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4日讯)人民公正党党员依斯瓦迪因3年前侮辱国家元首被控煽动罪,被命令出庭辩护。

地庭法官埃德温表示,控方已对被告立案。

他随后将案件审理日期定在11月11日。

控方传唤了9名证人来出庭作证。

2021年6月1日,依斯瓦迪因在一段名为“全面封锁:政府没从过去一年失败中学习”的影片中,发表被认为具有煽动性并侮辱国家元首的言论,而在1948年煽动法令第4(1)(a)条底下被控。

当时的政府由国盟领导,首相为丹斯里慕尤丁。

据悉,47岁的依斯瓦迪于2021年5月29日下午3时左右在旺沙玛珠的商业犯罪调查部办公室犯下该罪行。

若罪成,他将面临最高5000令吉的罚款和最长3年的监禁。

依斯瓦迪已获得保释,但法院对他下达了禁令,禁止他公开评论此案。

副检察官伊兹尼娜代表控方,而律师费沙则代表被告。

王思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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