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玛(中)展示嫌犯干案取得的赃物。

(新山2日讯)柔佛警方捣毁在全柔4县进行破门行窃及抢劫的“巴拉”犯罪集团,逮捕11名男女团伙,其中几名嫌犯前科累累。

柔佛州总警长古玛表示,柔佛警方在8月12日至26日逮捕“巴拉”集团的11名男女成员,包括9名男子和2名女子,年龄介于20岁至65岁之间。

他说,该集团以非围篱社区的房屋或豪华房屋为目标,并选择在凌晨干案,用工具剪开锁头和铁门进入屋里。

“如果家里有人,匪徒就会拿起武器挟持抢劫。所幸,没有受害者因此受伤。”

古玛今日上午在柔佛州警察总部召开记者会时,如是表示。

他表示,此集团相信干案已有5至6个月的时间,地点在新山、古来、笨珍和麻坡一带。

“随著11名嫌犯落网,解决了柔州共31宗抢劫和破门行窃案件。”

古玛(左4)展示警方起获的嫌犯破门行窃干案工具。
古玛(左4)展示警方起获的嫌犯破门行窃干案工具。

他说,其中一名65岁的嫌犯是赃物买家,负责接收其他嫌犯盗窃回来的赃物,再进行转售。

“警方在行动中起获干案工具及嫌犯干案衣物、金饰、名表和烈酒等。”

古玛指出,在11名嫌犯中,8名嫌犯尿液检测结果显示吸毒;其中8人有犯罪前科,一人有多达36项毒品和刑事前科,其馀3人没有前科记录。

他说,警方将援引刑事法典第395/397条文(结伙抢劫)、刑事法典第457条文(破门行窃)、刑事法典第411条文(不诚实收取或保留赃物)和刑事法典第414条文(私藏、转移或销毁赃物)进行调查。

“警方也会援引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C条文,对其中一名嫌犯采取行动,以遏制罪案继续发生。”

他说,所有嫌犯延扣至本月7日助查。

陈筱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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