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阿都加波(中)周四被警方押往亚罗士打推事庭面控期间,神情淡然。

(亚罗士打29日讯)“谋杀妻儿3尸案”,罗兴亚籍嫌犯今日被控谋杀罪名,基于验尸及鉴证报告尚未出炉,案展11月26日过堂,被告不获保释。

被告阿都加波于周三上午,被警方押往亚罗士打推事庭,面对4项控状。

根据控状,被告被控于8月18日晚上约11时至凌晨12时,被告被控于本月18日,晚上大约11时至凌晨12时,在苏丹阿都哈林大道一座空置建筑物后,谋杀妻子诺贝根及女儿莉莲娜塔,抵触刑事法典第302(谋杀)条文。

此外,被告被控于8月19日凌晨12时45分,在一间电器店谋杀1岁又11个月的儿子阿都哈金,抵触刑事法典第302(谋杀)条文。

在上述条文下,一旦罪成,将被判处绞刑,或监禁不少于30年及不超过40年,以及鞭笞不少于12下。

由于谋杀案尚在等待验尸及鉴证报告,案件展延至11月26日过堂。

被告也面对另一宗毒品案,根据控状,被告被控在8月20日凌晨1时50分,在哥打士打县毒品罪案调查组办公室被发现拥有安非他命、甲基安非他命及吗啡,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5(1)(a)条文(滥用毒品),并可在相同法令第15(1)条文判刑。

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年,同时在该法令第38B条文下,面对不少于2年及不超过3年的警方观察期。

在未开庭前,推事庭通译员询问被告,是否通晓马来语时,对方回答略懂,但在开庭后,被通译员询及是否明白控状和认罪时,却反复回答“假若真主意欲”(Inshallah),令人摸不著头脑。

最后,被告对毒品案俯首认罪,基于其病理报告还未出炉,以及等待罗兴亚翻译员,推事择定此案于11月26日过堂。

谋杀妻女案在第二推事庭进行,主控官为峇努莎,推事为西蒂诺希达雅。至于谋杀儿及毒品案则在第3推事庭进行,推事为诺希法,检控官员为卡尼申。

“谋杀妻儿3尸案”于8月18日下午,在亚罗士打新邦瓜拉附近的废置建筑物后面的沟渠被揭发,有民众发现沟内有两具女尸,较后警方证实2名死者是母女关系,即34岁母亲及10岁女儿,两人的颈部有被割喉的痕迹。

警方在当晚9时许,在武吉槟榔一清真寺逮捕43岁缅甸籍嫌犯,也是两名死者的丈夫及父亲。

隔天中午12时,有民众在吉打港口海边发现一具男童尸体,警方较后证实是嫌犯的2岁儿子,小死者被抛尸后,尸体漂流约15公里到吉打港口海域。

陈淑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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