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打峇鲁28日讯)一割胶工于上周日在瓜拉吉赖住家涉嫌强奸14岁女儿,今在地庭面对2指控不认罪。

现年44岁的被告在法官祖基菲里阿布拉面前聆听通译员宣读控状后,即表示不认罪,并以“我不是故意强奸我的女儿”为其行为辩护。

根据控状,被告被指于凌晨 5 点,在瓜拉吉赖甘榜双溪山 (Kampung Sungai Sam) 一所住家内强奸并性侵现年 14 岁 11 个月大的女儿,而面对2项指控。

为此,被告抵触刑事法典第376(3)条文(乱伦),一旦罪成,可判最高监禁30年和10下鞭打。

此案由主控官阿末法依兹副检察司负责起诉,被告则没委任律师代表辩护。

较早时,作为育有3个子女的父亲,被告以自己无意犯罪为由,向法官求情提出宽大处理的上诉。

然而,阿末法依兹则向法庭建议不准予保释,因为案件性质严重,而且受害者是被告的女儿。

法院不准许被告保释,并择定8 月 28 日过堂。

黎翰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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