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魏柱(译音,中)获控方修改控状,改控鲁莽驾驶导致他人死亡,俯首认罪后,被判监禁6年、罚款2万8000令吉及吊销执照5年。(图取自大都会日报)

(麻坡23日讯)  4年前因闯红灯酿1死2伤,72岁华裔老翁原本被控谋杀罪名,今日获控方改控鲁莽驾驶导致他人死亡罪名,俯首认罪后,被判监禁6年、罚款2万8000令吉及吊销执照5年。

被告魏柱(译音)原本在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下被控,惟控方在本月17日提呈交替控状,改控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1(1)条文(鲁莽驾驶导致他人死亡)。

被告今日被带往麻坡第二高庭审讯时,俯首认罪。

承审司法专员苏利亚古玛在宣判时说,交通意外的主要肇因皆因司机鲁莽驾驶所导致,法庭必须严正审判有关案件,以向社会传递谨醒讯息。

他表示,考虑到被告年事已高,且认罪节省了各造的时间成本,因此判处被告监禁6年,刑期从被捕日开始计起。

苏利亚古玛提醒被告,站在受害者的角度思考,并希望有关刑罚能够让被告觉悟,

他也表示,若不是被告的年龄因素,他将毫不犹豫给予重刑。

被告聆听判决时,不断地低声抽泣及抹泪。

被告多名亲友今日到法庭聆讯。

根据案情,被告是在2021年4月25日,清晨7时45分许,为了赶回店内处理事情,在麻坡天猛公阿末外环公路交通灯处,与一辆第二国产迈威轿车发生碰撞,导致41岁女司机诺莱英遭夹毙车内,同乘该辆汽车的死者女儿则受重伤。

上述车祸造成6辆交通工具发生连环撞,被告也同样在车祸中受伤,并在事发后次日被捕。

被告律师峇拉科斯南日前陈词时表示,被告患有糖尿病、高血压和焦虑症,事发后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再加上全程配合调查,因此希望法庭能够轻判。

主控官布特拉阿米鲁副检察司认为,交通事故频繁发生且有严重化的趋势,被告的违法行为导致一个家庭的破碎,因此建议法庭给予重判。

陈慧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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