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州关税局展示所起获的大量走私啤酒。

(北海19日讯)槟州关税局在本月初于槟岛日落洞东部沿岸隐蔽的一间单位发现藏有大量走私啤酒,侦查后采取突击行动,破获价值逾4万5994令吉各类啤酒,涉及的逃税额高达20万5772令吉。

槟州关税局主任罗斯兰说,该局是于7月4日傍晚6时半在沿岸巡查时,发现日落洞东部惹兰哥打哥兰一间隐蔽建筑单位藏有大量走私酒类,在经过1天的侦查与埋伏后该单位依旧无动静,为此执法小组采取突击行动将有关啤酒带回。

“经统计,有关住宅单位内有2万1648罐各类的啤酒,价值约4万5994令吉80仙,涉及约20万5772令吉40仙的逃税额。”

他指出,大部分的啤酒上注明马来西亚税收未缴付(MDNP),即为供应免税区,部分啤酒上则注明是供出口用途,余者则是被怀疑走私进口啤酒。

他表示,经查证,该单位的屋主已经离世,建筑单位的情况已损坏失修即弃置。

啤酒上注明供出口以及马来西亚税未缴付的字眼。
啤酒上注明供出口以及马来西亚税未缴付的字眼。

“我们也在侦查相关屋主的候任,以及调查单位是否是出租性用途。”

他说,有关啤酒相信是供应北马市场需求,关税局也将循1967年关税法令第135(1)(d)以及1976年国产税法令74(1)(e)条文调查此案件。

在1967年关税局法令第135(1)(d)条文下,罪成者可被判不少于走私物品价格的10倍或10万令吉(视何者为高),以及不超过走私物品价格的20倍或50万令吉(视何者为高),或监禁不少于6个月和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在1976年国产税法令74(1)(e)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将被判不少于税务的10倍或10万令吉(视何者为高),以及不超过税务的20倍或50万令吉(视何者为高),或监禁不少于6个月和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他周五在峇眼惹玛办事处召开新闻发布会时,透露该部门执法单位于7月初所获,也总结今年首半年的打击各项走私行动时,做出上述宣布。

罗斯兰也指出,在今年的首半年中,该局共破获167项价值总值865万7145令吉54仙的各类走私及逃税案件,涉及高达1824万977令吉49仙的逃税额。

他透露,在当局所破获的各类走私物品中,香烟占最大部分,共有80宗案件,市值271万3907令吉87仙,涉及逃税额有922万480令吉13仙。

当局侦破了54宗酒类案件,涉及价值款项为154万9377令吉45仙,涉及税务款项有607万32令吉56仙;3宗毒品案,涉及价值99万7067令吉70仙。

当局也侦破了22宗涉及汽车走私的案件,涉及价值款项为123万8580令吉55仙,涉及的税务为224万5472令吉7仙;涉及货币的案件4宗,共47万3971令吉69仙,其他包括烟草及有糖饮品的案件4宗,在涉及价值款项168万4240令吉28仙,涉及税务为70万4992令吉73仙。

林秋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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