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新山市长拿督阿迪阿兹哈里周日面对12项控状,他不认罪,获准以12万令吉保释候审。

(新山2日讯)前新山市长拿督阿迪阿兹哈里涉嫌在2020年至2021年任期内收取155万令吉贿赂,今早被带上新山法庭面对12项控状时,表示不认罪,获准保释候审,案展至7月3日过堂。

现年64岁的阿迪阿兹哈里,是在昨日下午遭反贪污会居銮分局执法人员扣留后,今日8时45分双手被扣,乘坐反贪会车辆抵达新山法庭面控。

根据控状,被告在担任新山市长期间,于2020年6月26日至2021年10月6日在拉庆地区,通过一名中间人,收取两名人士提供的贿款,作为协助获得各项工程的报酬,每笔金额款项介于1万令吉至25万令吉之间。

所提供的工程包括新光河(sungai sengkuang)、查河(sungai chat)和纱玉河(sungai segget)水灾控制水泵电力和技术系统的2年维维护合约、更换污水管和维修公共污水管系统的一年合约。

此外,也包括集中污水处理系统、河堤坍塌修复、污水集中处理厂维护以及纱玉河水防洪工程的为期24个月的合约,道路景观维护和修建和砍伐树木维护的年度合约。

上述行为抵触了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第16(a)(B)条文,并可在第24(1)条文下被判刑,一旦罪成,可监禁最高20年和罚款最少贿金的5倍或最低一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被告聆听控状后向地庭承审法官西蒂诺莱达表示不认罪。

主控官为反贪会副检察司纳特拉,被告代表律师为阿兹鲁。

法官允许被告缴付12万令吉及两名大马籍担保人的情况下保释候审,并允许被告分两期即今日和后天缴清保释金,并将护照交给法庭保管,每月前往邻近的反贪会办公室报到,及禁止骚扰任何证人。

法官也定于7月3日过堂,让检控方提交与案件相关的文件。

据了解,阿迪阿兹哈里在政府部门工作逾30年,曾在包括新山县土地局、居銮市议会、丰盛港县署等在内的12个单位服务,2017年1月7日任职新山中区市议会主席,并在市议会升格为依斯干达公主城市政局后,担任首任市长至2019年11月调任新山市政局市长。

阿迪阿兹哈里曾在2021年8月,因出任依斯干达公主城市长期间,在每项获批工程中,向工程承包商收取贿款,一度被反贪会带到法庭申请延扣。

他过后获得有条件保释,他当时缴付5万令吉的保释金及一名保释人担保,同时每月须前往反贪会办公室报到。

陈筱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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