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中)承认恐吓女友,被判监4个月。

(马六甲18日讯)一名中年男厨师索钱不果,恐吓要伤害女友,今日面控时承认有罪,被判监禁4个月。

现年41岁的被告罗春建(译音)被控于今年2月27日晚上约9时至11时,在峇章峇鲁花园一间住家单位,恐吓一名39岁的华裔女受害者。

被告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506条文(刑事恐吓),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高监禁7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在聆听通译员以中文念出控状后,表示认罪。

根据案情,被告与受害者为情侣关系,被告向受害者要钱,并声称若没有满足他的要求,他将伤害受害者以及其他在屋内的家人。

被告并没有代表律师,他在庭上恳请从轻发落。

推事沙达仙哈最终判处被告监禁4个月,刑期从被捕日,即2月28日开始计起。

上述案件由法拉娜比哈副检察司主控。

丘丽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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