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名被告分别在误杀及制造骚乱下认罪,一人无罪释放。(林春信提供)

(新山20日讯)6年前涉及国光一校义卖会现场砍人血案,被控谋杀罪名的8名华裔男子,今日在控方修改控状和提出交替控状后,一人在误杀罪名下认罪,5人在制造骚乱罪名下认罪,一人当庭获释。

6名被告今日在新山高庭认罪,另一名被告林志豪经于2022年在拘留所逝世。

承认误杀罪名的被告林进安(23岁),根据交替控状,被控于2018年11月11日,中午12时30分许,在士姑来国光一校校园内导致当时21岁的谢铭荣死亡,上述行为触犯刑事法典 第304(b)条文(误杀)。

被告认罪后,被判监禁3年,刑期从被捕日即2018年11月18日算起。

5名在制造或引起骚乱罪名下认罪的被告,包括林进宏(24岁)、林志祥(22岁)、黄杰伟(24岁)、林俊奇(21岁)和黄家明(22岁)。

根据修改后的控状,5名被告被控与另外7人,于2018年11月11日中午12时30分许,在士姑来国光一校校园内非法集会以进行违法行为,上述行为触犯刑事法典第147条文(制造骚乱)条文。

5名被告各被判监禁2年,刑期从被捕日2018年11月18日算起。

基于6名被告被拘留的时间已超过刑期,因此今日获释。

获当庭释放的被告邱文豪(26岁),在控方修改控状后,并没有被控误杀或制造骚乱。(所有被告人名皆译音)。

林进安和林进宏的代表律师是拿汀菲达,邱文豪的代表律师是林春信,林志祥、黄杰伟、林俊奇和黄家明则由罗斯里律师代表。

林春信受访时表示,控方提出让邱文豪获释的条件是林进安承认误杀,其他被告则承认制造骚乱,最终他们都承认相关罪名,才使得邱文豪获释。

此案承审高庭法官为拿督阿布峇卡,主控官则是莫哈末沙菲克副检察司。

上述私会党砍人事件是2018年11月11日,中午12时,在国光一校发生,当时学校正在举行义卖会。相信是因为私会党之间的纷争,导致两组人马在义卖会现场发生口角,进而引发一死4伤的悲剧。

据悉,居住士古来八哩半新村的死者谢铭荣(21岁),被人用利器刺入右边胸口,导致当场毙命。在场有一名男子重伤入院,另外3名男子受轻伤。

警方过后逮捕涉案人士,涉案人士当时在谋杀罪名下被控。

刘文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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