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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晋24日讯)盗用公款无法向雇主交待,男子图通过报假案瞒天过海,不料诡计被查案官识破,从原告变被告,将面对法律的制裁。

古晋警区主任阿斯蒙巴查表示,本月22日早上10时左右,一名23岁的男子来到警局报案求助,声称在峇哥路一带遇上匪徒2人组,身上1940令吉公款被抢。

23岁的青年报案时称涉案的2名抢匪共乘摩哆干案,接著他就速来到警局报案。

查案官展开调查工作,并在录口供时,23岁的青年无法自圆其说而被查案官揭发他报假案,只因他把公司的1940令吉花了,无法将钱还回给公司而做出报假案的行为,图能轻骑过关,奈何查案官金睛火眼识破他的诡计。

报假案的青年将在刑事程序法典182条文下被调查及提控,一旦面控罪成将面对罚款最高2千及坐牢6个月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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