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国籍人士相同于就连结婚、死亡的权利没有。”资深律师黄志威说。 根据马来西亚人力资源发展协会(DHRRA)资料显示,我国超过29万名无国籍儿童,而所谓的“无国籍”指的是不被任何国家法律承认为公民的人,他们不属于任何国家/地区,不被视为任何国家的国民,没有任何法律保护,基本权利被剥夺,同时也无权享有与公民相关的任何权利,这包括几乎所有的基本和日常活动、受教育权、医疗权、劳动就业权、婚姻权甚至是行动自由和政治参与权。

究竟为什么会形成一个孩子“无国籍”的发生? 黄志威说,最常见的是父母没有合法注册结婚;根据我国的宪法14条文下,只要父母其中一人是大马人,父母有结婚注册,小孩就会自动成为马来西亚公民 ;相反的,如果父母没注册结婚,小孩则会跟随母亲国籍,而不是父亲,也就是说,如果父亲是大马人,母亲是外籍人士,而他们在没有结婚注册的情况下生下孩子 ,孩子的国籍是跟随母亲,孩子就不是马来西亚公民。

第二个原因是延迟为孩子登记或是在进行登记时无法向官员出示相关文件。黄志威举例,最常见情况包括:父母双亡、父母下落不明等等。 针对这点,记者进一步询问道,倘若一个孩子甫出世就被父母抛弃是不是代表就无法拿到公民权呢? “正确来说,确实如此。”他同时强调,绝对不会发生把无国籍小孩透过领养手续就可以变成公民的事情。 

第三个则是伪造证明。黄志威分享,经常会遇到很多人询问:孩子出生时明明有出生纸,却在12岁做身份证时无法成功申请到身份证,甚至就连出生证明(Birth Certificate)也被国民登记局没收。

这又是一个怎样的情况呢? 黄志威分享,国民登记局调查和执法组(BSK)是隶属国民登记局旗下的一个调查部门,主要工作包括调查国民登记局职员的违规操作,以及虚假和可疑的出生证明。 “尤其是那些当初听信买婴集团,把透过非法买卖获得回来的孩子,直接在报生纸上放上自己(买婴儿者)的名字,当作孩子是自己亲生的。”

他续说,官员会透过孩子肤色的颜色、眼睛、耳朵、嘴唇方面等特征来分辨该孩子与父母的关系,当发现有任何可疑,官员就可以就案件进行调查。 “我想强调的一点是,大家千万不要抱著一种侥幸的心态,认为自己一定可以逃过官员的法眼。”

如果事情真的发生了,我们可以怎么做? “就只能配合官员完成整个调查程序,包括口供、然后被控上法庭。”根据经验,当事情被控上法庭之后,孩子最终会因为父母不详而得到一张无国籍(BUKAN WARGANEGARA)的出生证明,父母栏的名字也会被删除,而换上“不详”。

当事情发生到这个阶段时,养父母可以先透过法院程序把父母的名字放回进去出生证明里,然后再申请15A公民权申请。 至于成功率有多高? 黄志威直言:“机率不高。”不过机率不高并不全然代表没有希望,他续说,自己手上也曾经有成功的案例,只是过程不简单。

图为资深律师黄志威。
图为资深律师黄志威。

 

问&答

• 孩子在海外出生,会影响公民权吗?

根据联邦宪法第14条文,大马籍父亲与外籍太太在国外出生的孩子,可成为马来西亚公民。 父母需要到该国的马来西亚大使馆为孩子登记,孩子也可以成为马来西亚公民;前提是父母必须有在马来西亚合法注册婚姻。

• 领养的外籍孩子,能自动成为公民吗?

不能,你需要到国民登记局申请公民权。

• 外籍女生的私生子,能成为本地国民吗?

在没有合法注册结婚的情况下,生下的孩子国籍将随母亲。 例如父亲是马来西亚人,母亲是外国人,孩子的国籍必须随外籍母亲。

• 无国籍人士是否拥有居留在马来西亚的权利?

无国籍人士指的是没有公民权,但他们拥有出生证明,所以根据法律,他们是可以居住在马来西亚。

林珮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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