笛卡尔曾提出“我思故我在”的名言。至少这直观的哲学命题,说明了“我”作为一位“思考者”时,通过怀疑一切的存在性,却无法否认自己进行“思考”的举动不存在,因“思”而证实了自己“在”。当然哲学命题是开放争论的,且在承认此命题下,令我想问,“我”到底是个怎样的存在?“我”是谁?怎样条件下才算“我”?“我”又和“你”“他”有什么区别?

若思考人类或个体本身的存在意义,不同的宗教已经提供了各自的解答,毕竟我们无法验证物体存在的意义是否如同我们所想,我们只能去相信一个(多个)方向,顺理地安抚自己的心。但关于“我”的定义,则很模糊。在什么条件下,构成“我”的存在?假定一个人(你)完全有了“我”这个个体的记忆、思想、经历,那这个人“你”会是“我”吗?

你我他的出现,象征著有别于我的存在,而这个差异绝对是存在的,不然不会出现阶级制度、种姓制度、帝王制度……不论是背景、经历、情感、回忆……都是进行式地发生,就算“你”复制所有关于“我”的东西,甚至是身体。我想当下的一刹那,确实是奇怪的瞬间,有过两个我存在世上,但下一秒则脱离,又会分别成“你”和“我”。不过是两个同样外形而过各自人生的人罢了。

弗洛伊德在解析“意识”与“潜意识”提到,人有三个“我”的存在,即本我(Id)、自我(Ego)、超我(SuperEgo)。它们分别代表了三个不同的精神层面,“本我”代表人最原始的欲望冲动,人类初始的的人格基础,遵从自身的“快乐原则”,追求饱足、性欲,对痛苦避而远之,属于完全意识。“自我”则是个体与现实环境互动下,本我分化出来的,受到现实的限制,遵从“现实原则”而暂终止“快乐原则”,能区分自身(本我)与外界环境(超我)的思想不同而加以调节,属于大部分意识,为人格执行者。

“超我”是人格的管制者,遵从内在道德判断与社会行为规范,自我规范避免自己犯错,要求行为符合自我理想标准,属于部分意识,奉行道德原则。由此想来,我确信一个人呈现出多面向的“我”,肉体还真的不过是一个容器载体,装载的内容(灵魂)才是定义“我”的核心价值。《Chappie》电影讲述将人的思维数据化转入机器人体内,人就能永远长生不死。又或24个比利故事,被证实拥有多重人格的个体,但其中一个人格杀人,主体人格获判无罪,因为犯人不是“我”。

天使的微笑,我想“宝宝的笑容”诠释这话很到位。刚出生的婴儿应是“本我”最直接体现的时刻,喜怒哀乐直接,喜欢不喜欢也裸露,难怪有些人希望不要成长,凭直觉去选择,爱不爱一个国家,不论政治好或坏;爱不爱一个人,不管是男或女。

张兼荣

自由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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