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20日讯)马华霹雳州联委会宣传主任锺镇鸿指出,行动党秘书长陆兆福辞去交通部长职务、其馀正副部长悉数留任,暴露的不是原则,而是政治计算。
他发文告指出,公开以官职承诺辞职的,是行动党署理主席兼房地部长倪可敏。如今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获准居家服刑,倪可敏至今没有兑现,反而是从未作出任何承诺的陆兆福辞职了。
“该辞的不辞,不该辞的辞。马华从不主张任何人为政治表演而辞职;我们追问倪可敏,理由只有一个——他本人拿官职向选民作了公开承诺。”
锺镇鸿表示,部长辞职的正当理由,通常是施政失误或承诺未兑现;有条件特赦是国家元首依据《联邦宪法》第42条行使的权力,与交通部施政无关。“请问部长,你辞的这个职,是为交通部的哪一项施政负责?”
他指出,2025年6月苏丹依德里斯教育大学学生巴士翻覆夺走15条人命后,交通部宣布强制重型车辆安装限速器;但今年6月25日,陆兆福确认7月1日不展开取缔,并承认安装费因垄断从2000令吉涨至3000令吉。
“用15条人命换来的政策,展延三个月后部长辞职了。新的执法日期是几时?由谁落实?”
他续说,耗资4亿5600万令吉的机场接驳列车一再失灵,2025年7月至9月录得19宗服务中断,承包商调查报告至今未公开;去年11月高调宣布的超载三层惩罚机制,也没公布吊销了多少准证与执照。“他说过宁可当一届部长也不妥协,如今他确实不当部长了,却不是因为超载。”
锺镇鸿也指出,陆兆福9月18日文告表明尊重宪法赋予元首的特赦权,隔天却以辞职表达“难以接受”。“如果真的尊重,就不必以辞职抗议;如果要抗议,就不要同时说自己尊重。马华完全尊重元首依宪行使的特赦权,不评论特赦决定本身;我们要问的是,一位部长一边宣称尊重、一边以最高姿态表达不满,这对宪法机构是不是一种压力?”
他说,2018年5月16日,国家元首同样依据宪法第42条御准对安华的全面赦免,罪名一笔勾销、即刻恢复自由;今天纳吉则是有条件特赦,须缴5000万令吉罚款并居家服刑。当时的交通部长正是陆兆福。
“同一个人、同一个职位、同一条宪法条文,2018年他没有辞职。请问改变的是宪法,还是被赦免的那个人的名字?”
他也提醒,陆兆福是团结政府内议席最多政党的秘书长,其辞职已在政府稳定的基础上埋下变数。“人民最关心的是生活成本、就业与治安,执政伙伴没有权利把内部的政治交代,变成全国要承担的政治风险。”
“至于倪可敏部长,问题依然摆著:他自己订下的标准今天是否已达到?他是否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