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5日讯)马华霹雳州联委会副宣传主任陈浩伦不满网络评论员吴启聪,日前在社交媒体发表涉及马华及党员的言论,认为有关内容涉嫌煽动仇恨及侮辱他人,已向警方报案,并促请警方展开调查。
根据报案书内容,陈浩伦指出,吴启聪在社交媒体公开发文,以“狗”形容马华党员,并呼吁公众若在公共场所遇见马华党员、支持者或与马华有关人士时,应向他们吐口水。
他认为,有关言论已超越合理批评的界线,不仅侮辱特定政党及其党员,更可能煽动社会对立,甚至导致不同政治立场人士遭受骚扰,影响社会和谐及公共秩序。
也是马华怡保东区区会副主席的陈浩伦表示,他已保存相关帖文截图及其他证据,并愿意配合警方调查,提供包括原帖连结、影片及其他所需资料。
他指出,联邦宪法第8条文保障所有马来西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而第10(1)(a)条文虽赋予人民言论自由,但相关权利仍须受第10(2)条文所规定的合理限制,以维护国家安全、公共秩序及社会整体利益。
他强调,言论自由不应被滥用为煽动仇恨、侮辱他人或鼓吹针对任何群体采取敌意行为的工具,否则将破坏我国多元社会长期建立的团结与和谐。
因此,他促请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574号法令)、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588号法令)或其他适用法令,调查有关言论是否涉及违法行为。若调查后证实涉及刑事成分,希望执法单位依法采取适当行动,以维护社会安宁,并保障所有国民无论政治立场如何,都能获得法律公平对待。
陈浩伦是在马华怡保东区区会副主席林成南、财政郑国权、副财政王紫盈及支会主席黄新德陪同下,前往警局报案,促请警方调查相关社交媒体言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