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16日讯)霹雳州陆路交通局自去年11月起,已在执法行动中逐步推行前线人员配戴随身摄像机(Body Worn Camera,BWC),以保障道路使用者与执法人员双方权益,并避免因误会、无理指控或不当行为而引发争议。
霹雳州陆交局副局长莫哈末阿兹米指出,霹雳州陆交局于2025年9月接获首批共14台随身摄像机,并于同年11月初正式投入使用,作为试点阶段的一部分。
他说,目前其中8台配置在怡保陆交局,另有4台分配至太平陆交局分局,其馀则安置于江沙的执法站,供前线执法人员在执行任务时使用。
他表示,随身摄像机会由执法人员在多个策略性地点配戴使用,包括前线道路执法行动人员、在外执勤的巡逻人员,同时也涵盖陆交局服务柜台,以及驾驶考试与测试场地,凡是与陆交局官员主要职务相关的执勤范围,皆纳入使用范围。
“透过随身摄像机所录下的影像,管理层可即时或事后清楚了解执法人员在道路执法时,如何与道路使用者互动,以及在柜台服务时,与前来办理事务的民众之间的沟通情况,亦可观察驾驶考试场地内,官员、考官与驾驶学院学员的互动过程。”
莫哈末阿兹米今早视察该局于怡保打昔苏丹阿兹兰沙路展开的“9项主要违法行为”特别行动后,向媒体如是指出。出席者包括霹州陆交局执法组主任米尔凯鲁。
他指出,随身摄像机的主要用途,是全面记录执法人员与道路使用者之间的互动过程,有关影像不仅可保障道路使用者的权益,也能在面对不实指控、投诉或争议时,成为保护执法人员的重要依据。
莫哈末阿兹米透露,随身摄像机具备即时影像传送功能,相关画面可直接连线至陆交局总部进行监控。若涉及道路使用者的投诉或指控,总部监控小组可即时掌握实况,并迅速作出回应与处理。
在操作方面,他强调,根据既定的标准作业程序,执法人员并不能随意自行开关随身摄像机。一般情况下,摄像机须在上班时启动,并持续运作至执勤结束,仅在特定敏感区域,或在监控单位发出指示后,方可依程序关闭。
至于是否会增添更多随身摄像机,莫哈末阿兹米表示,陆交局总部及交通部正考虑进一步采购相关设备,但最终仍须视预算安排,以及试点阶段所收集的回馈与成效而定。
另一方面,针对近期涉及商用车辆的交通事故课题,他指出,陆交局针对商用车辆的执法行动从未松懈,包括超载、技术违规及其他相关违法行为的取缔,一直持续进行。
他透露,原本相关针对商用车辆的执法行动仅规划至2025年12月,但霹雳州陆交局近日已接获总部最新指示,有关执法行动将持续推行,并延续至2026年年底。
针对今日特别行动,他说,聚焦9项常见且具危险性的交通违规行为,包括:危险插队超车、在双线上超车、闯红灯、滥用紧急车道、驾驶时使用手机、未佩戴安全头盔、未系安全带、后座乘客未系安全带及长时间占用右侧车道行驶。
他透露,截至今日上午10时,当局已检查107辆交通工具,并对其中82辆采取行动,包括36辆摩哆、40辆轿车或轻型车辆,以及其馀为其他类型交通工具。
他表示,目前尚未有车辆因相关违规行为被扣押,但已发出共112张罚单,其中25张涉及未系安全带的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