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9日讯)再有杂货店拒卖一公斤包装食油予民众,遭到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局(内贸局)执法员取缔,并充公140公斤价值350令吉的包装食油。
霹雳州内贸局局长拿督卡玛鲁丁发文告指出,该局接到有关杂货店拒卖食油的投诉后,派员于昨天上午11时50分前往峇都古劳一间杂货店展开取缔行动。
他表示,执法员先乔装顾客进入店内进行试探时,被有关店员告知一公斤包装食油已没货,执法员感到可疑,穿制服执法员随后进入,并展开搜查。
“执法员在储藏室里搜出总共140公斤的包装食油,于是充公所有包装食油及一些相关文件,因为隐瞒自己拥有受管制物品,即一公斤包装的食油。”
“所有被充公食油价值350令吉,此案将在《1961年供应管制法令》下被调查。”
他警告相关商家及个人务必要遵守法律条例,一旦违例,将在《1961年供应管制法令》下被对付。
“个人一旦罪成,将面对不超过100万令吉罚款,再犯者则面对不超过300万令吉罚款,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至于公司方面,将面对不超过500万令吉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