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4日讯)大马渔业局谴责一群涉嫌使用违禁方法导致霹雳州宜力天孟莪保护林许多鱼类死亡的行为。

马来西亚渔业局主任拿督阿南胡先发文告表示,当局目前仍在调查此事,以便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

“当局严肃看待这段在社交媒体上疯传的视频。”

“在乌鲁霹雳县渔业局的调查结果发现,死亡的鱼类涉及 tengas、kelah、terubul、lampam 和其他几种该地区的本土鱼类,我们仍在积极进行调查和收集证据。” 

文告指出,其中,吉罗鱼(Ikan Kelah)是受《1992年霹雳州渔业(河流)条例》附表二第3(4)条保护的鱼类。

“该条例规定,除非获得部门官员的书面批准,否则禁止捕捞、宰杀、据为己有。任何触犯此条例者,一经定罪,可被罚款不超过1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六个月,或两者兼施。”

“1985年渔业法所禁止的捕鱼方法包括使用电流或电击、鱼弹、诱饵鱼或使用毒药。这种捕获方法会对淡水和海水的生态系统造成破坏,可能导致居住在该地区的物种灭绝。”

文告谴责,这种不负责任的事件也导致了该地区生态系统的连续性中断,特别是 Kelah 和 Tengas 等河流鱼类的主要产卵场和繁殖地的深潭或区域,以及生产成为河流食物链中一部分的鱼类幼鱼的地方。

“大马渔业局已准备好与各方合作处理此案,有相关资讯的公众可以联系 FishCom 24小时热线 03-8870 4058。”

早前,社交媒体流传一段长22秒的视频,内容显示一群男子涉嫌在宜力天孟莪保护林的河流炸鱼和电鱼。

有关男子还展示他们所捕获鱼只,似是炫耀捕获大批鱼量,而被捕的鱼类中,还包括一些受保护鱼类。

网民对该批男子的行为感到愤怒,纷纷呼吁执法单位采取行动。

而宜力警区主任祖基菲随后发文告中劝告任何团体或个人,在未经森林局的批准不要进入保护林区进行非法捕鱼活动,以免违反1984年国家森林法令(1985年修订),与1992年渔业法令。

延伸阅读:不负责任分子涉嫌炸鱼 宜力警方劝告勿违法

王思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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