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8日讯)针对峇都加湾第二工业园(BKIP2)招标争议,槟首长兼槟州发展机构(PDC)主席曹观友今日公开列出部分招标条款与投标内容,强调有关投标方案至少涉及两项比原有建议书(RFP)条件更不利于PDC的要求,因此该机构最终决定不予考虑。
他指出,单是相关附加条件,便可能导致PDC额外承担高达2亿9400万令吉成本,因此不能单纯以投标者提出的8亿1800万令吉总出价,作为衡量收益的唯一标准。
曹观友今日发文告回应Aspen集团总裁兼首席执行员拿督慕力,以及峇眼国会议员林冠英日前针对BKIP2发展计划所发表的相关言论。
他表示,根据RFP条款规定,任何附带修改原有条件的附加要求(variation),或要求PDC先履行条件的投标方案,均不会被纳入考量。
“从招标评估角度来看,PDC认为投标文件中至少有两项主要内容,比RFP原有条款更差(worse off),而且对PDC并不有利。”
文告列举其中两项争议
他解释,其中一项争议涉及从桂花城大道(Bandar Cassia)延伸至峇都加湾工业园边界的基础设施供应,包括电力、供水与电讯服务,而投标者要求PDC负责确保上述基础设施接驳工程完成,并延伸至整个工业园边界。
“若要完成相关衔接工程,预计需耗资约1亿5000万令吉,而且费用必须由PDC承担,这明显不符合RFP原有条款,根据RFP规定,所有涉及建设、升级基础设施及公共设施的工程与费用,本应由发展商自行承担。”
除了基础设施问题,他也指出,另一项主要争议涉及土地持有权安排。
他表示,投标者建议相关土地应以永久地契方式授予发展商或其指定单位,且有关授权费用须由PDC承担,同时发展商也无需支付土地重新划分或转换用途涉及的地价溢价,单是永久地契申请涉及的地价溢价,估计便高达1亿4400万令吉。
“RFP条款已清楚列明,PDC仅承担99年地契的土地授权费用。”
有权拒绝任何不符合规定的投标
他也驳斥外界声称相关地价溢价将由发展商承担的说法。
“投标者提交的文件中,并没有任何内容显示土地授权费、重新划分用途或转换用途所涉及的地价溢价,将由投标者自行承担。”
因此,他表示,基于上述两项对PDC更不利的附加要求,以及其他未符合RFP规定的内容,PDC最终决定不考虑有关投标。
根据曹观友附上的RFP条文,相关招标文件已清楚列明,任何更改RFP原有条款、要求放宽条件或附带额外前提的投标方案,皆可被PDC拒绝。
他指出,RFP也赋予PDC绝对权力,可自行决定评估方式与标准,并有权拒绝任何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即使对方提出更高利润分成方案,PDC亦无须作出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