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3日讯)公正党武吉丁雅州议员魏晓隆直言,历史已证明,权力集中并非突然发生,而是透过行政整合、执行依赖及中央层级扩权逐步形成,一旦州政府将权力交予中央,极少有机会再归还州政府,就如地方政府管理、排污系统及水务监管等领域。
因此,他呼吁槟州政府暂缓提呈《2026年国家森林法案(修正)(实行)》法案,并强调自己并非反对森林保育与环境保护,而是认为环境保护不应成为削弱州属宪法自主权的理由。
魏晓隆今日联同马章武莫州议员李凯伦、光大州议员郑来兴及斯里德里玛州议员陈汇萍,在槟州议会召开记者会,针对州政府预计明日提呈的《2026年国家森林法案》表明立场。
他指出,根据联邦宪法,森林及土地事务本质上属于州政府权限范围,因此州政府在采纳任何可能直接或间接削弱州权的法令前,必须保持高度谨慎。
“我们不是反对环保,也不是反对森林保育。”
他重申,槟州必须坚定保护森林、水源涵养区、山坡地及州内自然生态遗产,但森林与土地管理既然属于州政府掌控的事务,槟州也有权选择不采纳相关法令。
吁交委员会进行深入审查
魏晓隆表示,根据州议会明日议程,州政府将在总结辩论后,提呈采纳联邦《2022年国家森林法案》的州法案。他呼吁州政府暂缓提呈,并将法案交由州议会常设宪法事务委员会,以及州与中央关系特别遴选委员会,展开更深入的宪法审查及利益相关单位谘询。
他指出,该联邦法令本身超过50项条文,涵盖森林管理、行政、保育及发展,同时涉及《1984年国家森林法令》主法令,因此必须全面研究,目前他们还没有机会逐条详细研究这些条文。
他说,虽然联邦宪法第76条文允许为实现法律统一而制定法令,但第76(3)条文明确赋予州属选择是否采纳的权力,这意味著,从宪法角度来看,该法令不能自动在各州生效,而是必须经州议会通过采纳法令后,才可生效。
魏晓隆指出,根据上周霹雳州议会情况,霹雳州并未全面采纳中央修正法案,而是在通过州法案时排除部分条文,这显示各州在宪法上有权协商、豁免、修改,甚至拒绝不符合州利益的条文。
他说,《2022年国家森林法案》涉及广泛中央执法与操作权限,包括搜查、充公、扣押及执法权力,因此更需要详细研究,而保护森林与维护州权并不冲突。
他强调,槟州不应在未完成深入宪法研究及全面评估前,全面推动该法令实施。
此外,他也表示,若州政府接受相关建议,仍可选择展延提呈法案,州政府可以自行展延,就由明日负责提呈法案的行政议员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