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3日讯)槟城牛汝莪邻里协会发言人拿督阿末依尼今日率领居民和平请愿,反对Lot 642地段拟议高楼综合发展计划,并透过槟州地方政府及城乡规划事务行政议员方美铼,向槟州首长曹观友提交备忘录。
阿末依尼指出,居民已收集超过4000个反对签名,认为有关发展计划将严重威胁现有低及中密度住宅区的生活品质与社区特色,而该计划涉及兴建4栋超高层摩天大楼,包括两栋61层及两栋45层建筑,同时涵盖混合式综合发展项目。
“牛汝莪居民目前已承受附近大型公寓计划所带来的压力,新增住宅单位已达2850个。”
他指出,若Lot 642计划继续推动,牛汝莪短时间内将再增加6363个住宅单位,恐导致道路系统、水供及公共设施等基础建设,无法负荷急剧增加的人口。
阿末依尼表示,亚依淡至敦林苍祐大道工程穿越社区,已令居民面对沉重压力,而新高楼发展计划将进一步加剧交通堵塞问题,而居民同时担忧噪音污染、建筑震动、空气污染及施工粉尘等问题,将长期影响居民健康与生活品质。
方美铼:所有发展须依法申请
另一方面,槟州地方政府及城乡规划事务行政议员方美铼在州议会回应相关课题时强调,任何建议中的发展计划,都必须依据既定程序提出申请,而州政府致力确保所有发展计划,皆能以有规划、可持续及符合现有发展原则、指南与法律条文的方式执行。
“任何发展建议也将进行全面评估,以确保符合技术需求、维护公众利益,以及符合良好治理与永续发展原则。”
他坦言,州政府理解居民对交通拥堵、基础设施负荷及绿地流失等问题的忧虑。
方美铼透露,州规划委员会去年已议决,发展商必须根据《1976年城乡规划法令》(172法令)第22(2A)条文,将发展计划提交国家实体规划理事会提供意见,同时,发展商也必须准备交通影响评估报告(TIA)及社会影响评估报告(SIA)。
他指出,至于开放空间及基础设施等一般发展条件,则必须遵守槟岛市政厅及其他技术机构制定的指南。
他表示,发展商曾提出上诉,包括申请豁免将计划提呈国家实体规划理事会,但遭州政府驳回,因州政府认为该项目属于对社会具有重大影响的大型发展。
TIA仍审核中SIA尚未提交
方美铼透露,州规划委员会也规定,发展商须提呈交通影响评估报告及道路安全审计报告,以研究交通流量及道路安全问题。
“截至目前,发展商已向槟岛市政厅提交交通影响评估报告,目前仍在审核中;至于道路安全审计报告,则属公共工程局权限,目前也仍在审议阶段。”
此外,他表示,州政府也要求发展商准备社会影响评估报告,以评估发展计划对周边社区及居民社会福祉的影响,但目前仍未接获相关报告。
至于环境影响评估报告(EIA),他指出,由于有关发展并未涉及海岸区域或山坡地带,且批准面积少于50公顷,因此不受相关法令约束。
尽管如此,他强调,发展商仍须遵守《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及相关条例,以确保环境永续性受到保障。
方美铼重申,州政府及相关机构已透过反对听证会、备忘录及和平请愿等方式,聆听居民声音与诉求。州政府始终会仔细审视每一项接获的意见与反馈,包括周边居民的声音,才作出任何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