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溪大年6日讯)家暴致流产案持续引发社会关注,昨日宣布退出为嫌犯辩护的代表律师卡马希山嘉法,在当天晚上透过社交平台发表长文,除了交代自己接手“家暴致昏迷前妻”案件始末,也回应外界对辩护律师角色的批评。
卡马希山嘉法澄清,他并非在“家暴致昏迷前妻案”的控方审讯阶段代表嫌犯罗斯迈尼,因此无法盘问控方证人,而是在法庭裁定案件表面罪名成立后,才以义务辩护(pro bono)方式接手案件。
他透露,他是在听取罗斯迈尼原配妻子与孩子的求助后,基于同情对方家庭处境,决定提供法律援助,而罗斯迈尼与受害者结婚后,其原有家庭生活陷入困苦,孩子也被忽略。
他指出,在阅读3份主要文件后,相信案件调查及审讯过程中,可能存在滥权与不公情况,因此决定介入协助,而他向来厌恶霸凌及滥权行为,所以一路协助罗斯迈尼至获准暂缓刑罚,让对方一度获释长达1年5个月。
不过,他强调,他与罗斯迈尼私下并不熟络,双方仅维持律师与当事人的关系,因此对后者之后再婚及涉及殴打妻子的案件并不知情,也是事后透过社交媒体才得悉相关事件。
曾劝告嫌犯珍惜家人
他说,当初协助对方获释时,律师团曾劝告罗斯迈尼珍惜家人,照顾年幼孩子。
卡马希山嘉法表示,截至2026年5月4日,即使上诉庭维持原判,罗斯迈尼依然坚称自己并非伤害前妻的施暴者,但愿意接受法院裁决。
他认为,案件败诉关键在于多项技术性法律因素,包括法庭不允许重新传召主要控方证人,以及拒绝接纳D45与D47两份文件作为证据,而D45与D47分别是一份宣誓书及警方报案书,内容由控方主要证人亲自撰写,声称曾被迫于案发翌日向警方作出不实供词,并在庭审期间提供不实证词。
“该名证人后来制作D45与D47文件,是为了更正真正事实,并否认其首份警方报案内容(P1)。”
他认为,若当时法庭允许重新传召相关证人,同时接纳D45与D47作为证据,案件结果“极可能有所不同”。
尽管如此,他重申尊重法院裁决,也劝告罗斯迈尼以开放心态接受判决结果。
未被证实有罪前皆属无罪
谈及外界对辩护律师的观感时,他指出,社会普遍误解辩护律师角色,将辩护律师视为替“有罪者辩护”,却忽略“未被证实有罪前皆属无罪”的司法原则。
他认为,外界对其协助罗斯迈尼所产生的负面观感与批评,正是法律专业长期面对的挑战之一。
文末,他也引用伊玛目沙斐宜(Imam Syafie)名言:“我能与10名有知识的人辩论,但一定会输给1名无知者,因为无知者根本不理解知识的基础。”
他表示,对自己而言,此案只是众多刑事案件中的其中一宗,过去亦曾处理谋杀、强奸、抢劫及毒品等更具挑战性的案件。
“胜败由法官与法院决定,我在案件结束后依然如常生活,没有受到太大情绪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