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6日讯)针对今年3月4日在浮罗山背发生的一宗男子当众飞踢女子案件,行动党槟州法律顾问雷尔律师今日公开质疑律政署不予提控的决定,并强调将正式致函律政署槟州办公室,要求援引《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伤人)起诉肇事者。
也是日落洞国会议员的雷尔,今日联同受害者范艳妮(40岁,宠物店业者)及其商业伙伴廖志华召开记者会时指出,尽管受害者已报警、提交了清晰的闭路电视录像及显示右手“软组织损伤”的医疗报告,警方却在随后的函件中表明将案件转交推事,并决定“不采取进一步行动”(NFA)。
“我感到非常震惊与不解,在证据如此确凿的情况下,为何不提控?这向社会传达了什么讯息?难道施暴者可以逍遥法外?”
雷尔质疑,若此类在公共场所攻击女性的行为不被制裁,公众安全与女性权益将无从保障,若槟州律政署未能给出合理交代,他将把投诉升级至位于吉隆坡的律政署总部。
冲突起源于交通意外
根据范艳妮的报案书,这起冲突起源于交通意外,即3月4日中午约12时20分,她在浮罗山背敦沙顿路店面卸货时,遭前方一辆轿车倒车撞及。当她要求查看对方的行车记录仪时,对方男司机突然发怒,甚至脱下上衣试图攻击其伙伴。
就在范艳妮尝试用手机拍摄现场记录时,遭另一名相信是男司机儿子的马来男子当众“飞踢”并殴打,导致其双手多处瘀伤,而记者会现场也播放了事发视频,画面清楚记录了男子暴力的全过程。
雷尔强调,他是以义务性质为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而警方在处理涉及公共安全及女性受袭的案件时,应展现更积极的执法态度,以维护社会正义。
受害者范艳妮则表示,报案除了是为了个人安全,也希望能为受损的车辆及身体伤害讨回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