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16日讯)涉嫌以汽油纵火焚烧轿车的两名男子,今日被押上北海地庭面控,而两人否认控罪,惟因无法缴付各1万令吉保释金,只能在监狱度过农历新年。
37岁吕春华(译音)与47岁廖国成,今日在法官罗斯兰哈密面前聆听控状后,双双表示不认罪。
根据控状,两人被指于今年1月17日清晨约5时,在威中大山脚阿尔玛花园一间住家外,共同以汽油蓄意纵火焚烧一辆属于51岁妇女的宝腾X70轿车,导致车主蒙受约10万令吉损失。
两人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435条文(蓄意纵火毁坏财物),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14年及罚款。
此案由副检察司纳迪拉阿都拉欣主控,两名被告均未委任律师。庭上,主控官未建议提供保释;不过,两名被告向法庭求情,要求降低保释金额。
法官最终批准两人各以1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并将案件展延至3月18日过堂及委任律师。
然而,由于两人未能缴付保释金,随后被押往监狱扣留,直至下次过堂。
据了解,两名被告疑与在新加坡活动的非法放贷集团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