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罗士打4日讯)涉嫌挑衅警员、制造公共骚乱及发表侮辱伊斯兰教言论的35岁女子,周日(4日)被警方押往亚罗士打推事庭面控。被告面对3项控状皆否认有罪,获准以1万2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案件定于1月20日过堂。
被告张秀丽(译音,35岁),任职某公司销售经理。
在下午约2时,在多名警员押送下抵达亚罗士打第3推事庭。开庭前,通译员询问被告是否需要以华语或福建话翻译时,被告坚持以马来文进行审讯,并表示自己精通马来文,若使用其他语言翻译可能出现误差。
根据首项控状,被告被指于2025年12月31日中午约12时,在吉打哥打士打县默贡工业区一家公司前,向正在执行公务的警员仄纳兹吐口水,企图阻止其履行公务,抵触刑事法典第353条文(用武力妨碍执行公务),一旦罪成,最高可判处2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第二项控状指被告在同一时间及地点,向该名警员口出狂言并比中指,意图侮辱并损害其尊严,触犯刑事法典第509条文(蓄意侮辱他人),一旦罪成,最高可判处5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第三项控状则指被告蓄意发表侮辱伊斯兰教的言论,伤害穆斯林的宗教情感,抵触刑事法典第298条文(蓄意透过言语伤害他人宗教情感),一旦罪成,最高可判处1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在通译员宣读3项控状后,皆否认有罪。主控官凯鲁安华副检察司向法庭申请每项控状各5000令吉的保释金,并指出被告在霹雳太平推事庭另涉及一宗同样触犯刑事法典第353条文的案件。
被告向推事求情时表示,她每月基薪6000令吉,连同佣金月收入约1万5000至2万令吉,需负担母亲及家人的生活开销,并曾修读法律课程,要求法庭酌情降低保释金。
最终,推事诺依法批准被告以1万2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并择定案件于1月20日再度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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