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0日讯)升旗山国会议员瑟丽娜强烈抨击马六甲野新警区总部,因一名56岁妇女穿着及膝裙而拒绝其进入报案,形容此举是道德管制的滥权行为,已严重偏离警方应有的公共安全职责。
该名妇女在遭遇车祸后前往警局报案,却被指不符合政府场地服装指南而被拒于门外,最终被迫到邻近商场购买长裤后方得入内。警方事后解释,非紧急情况下,公众需遵守相关服装规定。
瑟丽娜对此深感不安,指出警方此类解释完全忽视受害者的身心状况,显示缺乏同理心与专业素养。
“当事人在事故后理应立即获得警方协助,而非被迫处理裙长问题,这是公共安全,不是时尚审查。”
她批评警方把焦点放在衣着细节,而非受害者权益,行径形同道德警察,而过去亦屡有民众因裙长、袖长、甚至鞋子不合规被拒绝进入政府机关,这些规定不仅羞辱人民,更与联邦宪法所保障的平等权利背道而驰。
瑟丽娜在声明中提出三项具体诉求:
一、内政部与皇家大马警察局应立即发出明确指示,凡涉及事故、罪案或任何安全事项的公众,只要衣着得体,皆不得以服装理由阻挠其报案权利。
二、全面检讨相关通告,确保服装指南不再被曲解为羞辱工具,并以尊严、实用与不歧视为核心原则。
三、强化执法人员的性别意识与创伤敏感度训练,特别是在女性、长者或弱势群体报案时,警方应展现更多同理心与专业。
她直言,披著“服装规定”外衣的道德审查不仅浪费资源,更破坏人民对警察体系的信任,进而打击民众勇于报案与追求正义的意愿。
“人民有权利期待,在走入警局时迎接他们的应是保护与公正,而不是基于裙长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