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6日讯)一对活跃于社交媒体的医美网红夫妻名下两家公司,被控涉嫌在未经注册下经营私人诊所,两名助理今日代表公司出庭应讯,并否认有罪,案件展期至12月22日再过堂。
两家公司分别是一家医美诊所及一间培训公司,控状指出,两者于2024年10月22日约上午10时15分,在乔治市仰光路一栋建筑物的1楼与2楼,共同被发现提供未依据《1998年私人医疗保健设施与服务法令》(586法令)第27条文注册的私人诊所。
此举已触犯该法令第4(1)条文,并可在第5(1)(b)条文下被定罪,同时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若罪成,最高可被罚款50万令吉。
由于案件涉及公司实体,两名分别为医美诊所人事助理及培训公司私人助理的代表出庭听取控状后,代为否认有罪,并申请法庭审讯。
槟城地庭法官伊尔万听取控辩双方陈词后,将案件展期至12月22日再次过堂。此案由莫哈末菲克里及莫哈末菲索尔担任主控官,被告代表律师为V·巴迪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