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1日讯)一名拥有约4万名TikTok粉丝的男子日前到槟城乔治市苏莱曼扁担饭餐馆用餐时,试图以“我是网红”为由要求免单,却被业者婉拒,同时业者也在其社媒专页公开此事,并强调要不要拍片是个人自由,但吃饭得付钱。
根据餐馆业者于19日在面子书专页上传的帖文指出,该名自称网红的男子当天与家人一同到店用餐,点餐前主动走向业者并表明:“我是网红”,还展示其TikTok帐号,声称拥有4万名粉丝,若获免费招待,愿意拍摄影片作宣传回馈。
对此,业者当场表明立场:“欢迎你拍影片,但吃饭还是得付钱,因为我又没邀请你来。”
他更笑言,如果每个顾客都这样来一套,他早就破产了。
他指出,对方所点餐食总价为53令吉,结帐时该男子再度强调“我是网红”,希望业者改变主意,依旧被拒。
该则帖文迅速引来大量回响,截至目前已累积超过1万4000多个赞与逾4000则留言,不少网民盛赞业者坚持原则、不为流量妥协,留言如:“有40万粉丝的都没要吃免费饭”-
也有网民指出,所谓“合作宣传”应基于正式邀请与协议,而非自封身分就要求特权。
同时,有网民用谐音梗调侃,网红(influencer)要给钱 ,流感(influenza)就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