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罗士打1日讯)一名青年将原属摩哆的单位数车牌挂上自家马赛地GLC 300 Coupe,结果在路上遭吉打州陆路交通局执法人员识破,豪车当场被扣。
调查发现,该单位数车牌实际是一辆摩哆的注册车牌,并非该辆豪车,而车主当场承认滥用车牌,并表示原本的车牌为双位数。
吉打州陆路交通局在面子书发文指出,此类违规行为严重影响执法工作,尤其在事故或刑事案件中,将导致车辆身份难以追查。
根据《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108(3)(f)条文,违规者可被判罚款5000至2万令吉,或监禁1至5年,或两者兼施。
当局已向该青年开出罚单,并将车辆扣押作进一步调查。